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521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2]522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7-17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航运局,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为全面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规模与结构,有效预警和监测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进程,同时为建立运输量和经济核算一体化统计调查制度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部定于201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并在今年先期选择浙江、广东、福建、湖南、河南、陕西六省开展试点调查工作。按照部统一部署,我省定于今年8月在铜川市开展经济核算专项调查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专项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交通运输业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包含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涉及公路运输、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公路经营、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输、客运轮渡运输、港口和其他水上运输辅助等十一大门类。主要调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生产情况以及车辆、船舶基本信息、生产信息和经营信息等相关内容。本次试点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车辆、船舶的调查报告期为2012年8月1日——31日的其中一旬。
二、工作职责
为保证专项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省厅成立了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试点调查和专项调查的有关工作。厅运管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负责相应门类的试点调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厅运管局负责全省公路运输业前期数据整理、试点调查组织与培训,调查数据的收集、审核、整理及复核验证工作。
(二)铜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铜川市试点调查工作的组织,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初审和上报工作。
(三)厅航运局负责全省水上运输业港口试点调查数据的试填报、整理、审核和上报。
(四)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负责公路经营企业试点调查数据的试填报、整理、审核和上报。
(五)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协调经营性公路经营企业试点调查数据的试填报、整理、审核和上报。
(六)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杨凌示范区交通局要结合试点工作,尽快安排相关人员熟悉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调查方案,为明年全面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调查工作
本次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调查社会性强、涉及面广、调查量大、调查难度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调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统计、财务人员参与专项调查工作,确保全省专项调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联系,落实责任,请各单位于7月18日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试点调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上报省厅。(联系人:厅规划处李蓁,联系电话029-88869035)
(二)做好试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尽早安排”的原则,各参与试点调查单位应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按要求对车辆、公路运输企业、公路经营企业及港口等基本情况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待部下发样本后,做好样本提前联系工作,提高样本有效率,确保下一步试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专项调查试点宣传及数据审核工作
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将在厅网站开设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专栏,建立专项调查信息交流平台,实时公布全省专项调查工作动态,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向省厅上报工作简报。同时,借鉴08年专项调查宣传经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小纪念品,动员各类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调查,认真配合调查,自觉做到不瞒报和虚报数据。
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单位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技术规定进行采集及处理,杜绝技术性差错,调查表中明确审核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调查回访、人工复核、计算机校核等方法做好数据符合验证及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工作,所有调查数据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陕西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试点)名单
3、全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试点工作安排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陕西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保存(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王根林(厅规划处处长)
刘世建(厅财务处处长)
冯利荣(厅运输处处长)
刘三刚(厅运管局局长)
马志东(厅航运局局长)
靳宏利(省高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育生(省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鲁会劳(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主任)
附件2:
陕西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试 点)
主 任:丁胜仁(厅规划处副处长)
副主任:张普照(厅运管局副局长)
邵争胜(厅航运局副局长)
成 员:李云霞(厅运管局规划处处长)
李 蓁(厅规划处干事)
赵怀鑫(厅规划处干事)
周丽娜(厅运管局资金处处长)
冯一弘(厅运管局客运处处长)
刘丁曹(厅运管局货运处处长)
王晓东(厅运管局城客处副处长)
附件3:
全省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试点工作时间表
工作阶段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前期准备阶段 5月底 成立省厅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厅规划处
6月初 参加交通运输部召开试点工作布置会 厅规划处、运管局及铜川市
6月12-15日 做好我省试点工作布置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印制资料,拨付试点工作经费; 厅运管局、铜川市
6月18日 组织组织试点调查基础数据整理培训 厅运管局、铜川市
6月12-26日 整理试点市的基础数据,于26日完成上报省厅; 厅运管局、铜川市
6月30日 省厅审核试点基础数据库,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厅规划处
工作布置阶段 7月上旬 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进行工作布置; 厅规划处负责
7月中旬 组织骨干人员参加部试点培训 厅规划处、运管局及铜川市
7月下旬 准备试点调查前期工作,印制调查表,提前联系调查对象; 厅运管局、铜川市
数据采集整理阶段 8月 全面开展试调查工作,联系被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及回收整理调查表。 厅运管局负责督导,铜川市具体负责实施调查
9月 整理、录入、审核调查表并进行回访、人工符合及计算机校核,确保无误后上报交通运输部 铜川市负责整理、录入及初审,厅运管局及各地市运管处负责调查表回访、人工复核,厅规划处负责最终审核及上报。
总结完善阶段 10月-11月 整理分析基础调查资料及编写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厅规划处、运管局、铜川市
11月-12月 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 厅规划处组织